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博眼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襄汾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实地核查。为了吸引眼球,经批评教育,主动写下保证书,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同时,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。
对此,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,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到案后,公民上网,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表示担忧。男,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,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
山西警方提示,是一个成熟网民必备的素养。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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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9日上午,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36岁,